林太太出租一個舊單位,每年都問我們同一個問題:「出租方式真的會令稅款差那麼多嗎?」會,而且差很多。同一個物業、同樣的租金,按一般出租、公益出租人,或社宅包租代管身份課稅,每年稅款可相差五倍以上。
本文以同一租金數字,按2026年規定計算三種身份。實際如何選擇,請參閱三種出租方式。
三個關鍵數字
- 每年NT$180,000免稅:適用於公益出租人及社宅業主,即每個物業每月NT$15,000。
- 60%必要費用率:社宅包租代管適用,是三者中最高、節稅最多的。
- 房屋稅及地價稅按自住稅率:公益出租人及社宅業主均適用。
以上依據財政部民國114年(2025年)度房屋租賃必要費用標準及《住宅法》第15及23條,更新於2026年7月。
三種身份並列比較
分別在於兩點:免稅額及必要費用率。一般業主兩項優惠都沒有;公益出租人多了免稅額;社宅業主享有同樣的免稅額,再加上較高的費用率。
| 身份 | 免稅額(每個物業每月) | 必要費用率 | 房屋稅/地價稅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業主(自行出租) | 無 | 43% | 一般稅率 |
| 公益出租人(租客租金補貼獲批即自動認定,或自行申請) | NT$15,000 | 43% | 視同自住(房屋稅約1.2%,地價稅約2‰) |
| 社宅包租代管(租予弱勢家庭) | NT$15,000 | 60% | 視同自住(房屋稅約1.2%,地價稅約2‰) |
富盛觀點: 不少業主以為「包租代管」就是每月NT$6,000免稅額及53%費用率。那是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17條下租予一般租客的一般包租代管,優惠較少。本文比較的是《住宅法》第23條下的社宅包租代管,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,享有與公益出租人相同的每月NT$15,000(每年NT$180,000)免稅額。分別在於費用率,60%對43%;但您必須與業者簽約,而租客必須是弱勢家庭。
外籍及港澳人士須知: 這兩種身份所比照的自住房屋稅及地價稅稅率,一般要求業主或其家人設有戶籍;而觸發公益出租人身份的租金補貼,是本地的補貼計劃。外籍業主不應假設這些稅率適用。請按一般稅率規劃,並透過聯絡頁面向我們查詢。
一般業主:43%費用率
一般業主沒有免稅額。租金收入乘以57%(扣除43%必要費用後),併入綜合所得稅。沒有單據時,適用財政部統一的43%費用率,無須提供發票。如按揭利息、維修、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實際成本超過租金的43%,列舉扣除會更省。
計算例子:林太太的租金為每月NT$20,000,每年NT$240,000。按43%扣除:NT$240,000 × 57% = 租賃所得NT$136,800。以12%邊際稅率計:NT$136,800 × 12% = 稅額約NT$16,416。
富盛觀點: 買入後第一年,按揭利息、裝修及代理費用較高,列舉扣除通常較划算。成本回落後,第二年可改回43%標準扣除。每年都可重新選擇,並非一經選定便不能更改。
公益出租人:租客獲補貼即認定
租客一旦申請並獲批租金補貼,地方政府便會直接認定業主為公益出租人,無須另行申請,並適用每月NT$15,000(每年NT$180,000)免稅額。業主亦可直接向市政府申請,毋須等候租客。
計算例子:同樣是每月NT$20,000,每年NT$240,000。先扣除NT$180,000免稅額:NT$240,000 − NT$180,000 = NT$60,000。再扣除43%費用:NT$60,000 × 57% = 租賃所得NT$34,200。以12%計:NT$34,200 × 12% = 稅額約NT$4,104,比一般業主的NT$16,416少約四分之三。
獲認定後,房屋稅可按自住稅率(約1.2%)課徵,地價稅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(約2‰)課徵。這是折衷選擇:無須與業者簽約,仍可大幅節稅。詳情請參閱公益出租人指南。
富盛觀點: 業主最怕的通常不是稅,而是多一道行政手續。公益出租人身份由政府直接認定,業主無須額外做任何事,只要租約沒有寫上無法執行的「不得申請補貼」條款即可。
社宅包租代管:60%費用率,但中間隔著業者
在這個計劃下,業主把物業交由包租代管業者,由業者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。《住宅法》第23條因而給予三者中最高的必要費用率:60%。免稅額同樣為每月NT$15,000(每年NT$180,000)。分別在於,免稅額以上的租金只有40%計入所得(100% − 60%),而公益出租人則為57%(100% − 43%),相差17個百分點。
如改為租予一般家庭,便屬第17條下的一般包租代管:每月NT$6,000免稅,其後NT$6,000至NT$20,000部分按53%扣除費用,NT$20,000以上部分按43%。
計算例子:NT$240,000 − NT$180,000 = NT$60,000;NT$60,000 × 40% = 租賃所得NT$24,000;以12%計:NT$24,000 × 12% = 約NT$2,880,比一般業主的NT$16,416少八成以上。
代價是租金通常低於市價(實務上約為80%至90%),而且由業者管理租務,業主不能自行挑選租客或直接收租。這適合想擺脫管理工作、追求最大節稅效果的業主。如您重視自行挑選租客及調整租金,一般出租或公益出租人身份可能更合適。
NT$180,000免稅額是公益出租人身份(《住宅法》第15條)與租予弱勢家庭的社宅出租(第23條)共用的單一免稅額。
富盛觀點: 擁有多個物業、想省心的業主,適合社宅包租代管。只有一個物業、想保留租客及租金主導權的業主,通常以公益出租人身份最合適:無須經過業者,仍可省下一半以上稅款。
常見稅務陷阱
- 沒有申報租金。 國稅局可比對內政部租金補貼系統及水電資料。一經發現須補稅及罰款,追溯期最長5年;情節嚴重者,另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41條負刑事責任。
- 「租給家人不用繳稅」 是錯的。只要收取租金,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第1項第5類便視之為財產租賃所得,分別只在於身份。
- 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自住稅率取決於申報用途。 只有公益出租人及社宅業主符合資格。用途不明的一般出租,可能被按較高的非自住稅率課徵,而且通常不會追溯更正。
申報代號及期限請參閱申報租金收入,稽查計劃請參閱業主稅務稽查。
常見問題
三種身份相差多少?
年租NT$240,000、稅率12%:一般業主約NT$16,416;公益出租人約NT$4,104;社宅業主約NT$2,880。後兩者共用每月NT$15,000(每年NT$180,000)免稅額,而社宅的費用率較高(60%對43%)。
公益出租人身份一定要自己申請嗎?
不一定。租客的租金補貼一經批准,地方政府便直接認定業主身份。業主亦可向市政府申請,兩種途徑皆可。
60%必要費用率是甚麼意思?
NT$180,000免稅額以上的租金,只有40%計入應稅租賃所得,60%視為費用。這比公益出租人的57%(43%費用率)稅基更低。
租給家人或員工,仍要申報租金嗎?
要。只要收取租金,無論雙方關係如何,《所得稅法》都視之為財產租賃所得。
沒有申報租金收入會怎樣?
稅局可比對租金補貼系統及水電資料。除補稅外,還有罰款,追溯期最長5年;情節嚴重者須依《稅捐稽徵法》負刑事責任。
取得公益出租人身份後,房屋稅及地價稅會改變嗎?
會。房屋稅約1.2%,地價稅約2‰,前提是申報用途與實際用途相符。
總結
先計算免稅額,再計算費用率,選擇便會清楚。透過聯絡頁面告訴我們您的租金及出租安排,我們可為您估算差額。
